【 信息发布时间:2017-04-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镇建价[2017]4号
关于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备案情况的通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执业行为和市场秩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市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全市共有37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办理了247项咨询合同备案。咨询业务类型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为主,共有234项。另有工程结算审核9项,施工图预算1项,设计概算1项,全过程造价管理2项。
从备案情况看,各企业对咨询合同备案工作较为重视,大都安排专人负责此事。已备案的合同对咨询标的额、咨询项目负责人、咨询服务类型、咨询服务期限和咨询收费标准等方面基本能做到约定明确,合同手续完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合同的订立方面,许多咨询企业签订的合同仅有协议书部分,缺少了专用条款对合同双方义务、风险及违约责任的明确;
2、咨询合同备案项目尚不完整,反映在合同备案数量与江苏省工程造价业务监管系统中填报的项目数量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
1、各造价咨询企业应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及省、市相关规定,做好本企业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合同台帐,完善合同内容,做好风险防范。
2、自2017年4月1日起,凡登录“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进行招标控制价备案和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的,均需上传《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备案表》,请各造价咨询企业及时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并按要求办理网上备案。
3、造价管理机构将对“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及“江苏省工程造价业务监管系统”中的填报项目进行随机核查,备案信息不一致的或应备案未备案的情况将予以通报,并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及考核评先工作联动。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