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6-12-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2月28日,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公布镇江市首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目录的通知》(镇民函〔2016〕47号),经社会组织自愿申报、市民政局审核并公示,确定了镇江市首批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26家社会团体和1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镇江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榜上有名,也是住建系统中首家获得资质的社会团体。市造价协会将积极发挥“行业代表、行业自律、行业协调、行业服务”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协会服务能力,努力成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先行者,开创协会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