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4-08-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镇建价协[2014]13号
关于征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职工文艺汇演节目和
书画摄影作品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会员单位:
为丰富和活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职工文化生活,加强会员的沟通与交流,根据《关于举办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2014年职工文艺汇演和2014年职工书画摄影展的通知》(苏建价协[2014]6号)的要求,现将我市征集工程造价行业职工文艺汇演节目和书画摄影作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辖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各造价咨询企业及市造价协会会员单位的造价从业人员。
二、征集作品要求
1、活动主题:
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2014年职工文艺汇演和2014年职工书画摄影展的主题是:塑造行业形象,打造企业品牌,展示职工风采。
2、基本要求:
职工文艺汇演节目和书画摄影作品,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健康,形式多样,能够反映造价行业的特点和造价人生活,鼓励职工自创、自编、自导和自演。
(1)书画、摄影作品
①书画、摄影作品主题不限、形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最好为近二年内的作品;
②作品格式:摄影作品的数字文件格式要求为JPEG,分辨率500万以上,文件大小不小于3M。作品表现的内容真实,作品影像真实,作者真实(拥有作品著作权),入选作品需提供原始电子数据文件。
(2)文艺汇演节目
节目形式以歌咏、器乐演奏、舞蹈、戏曲、语言类等基本表演形式为主,节目时长不超过8分钟。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报送时间:截止2014年9月15日。
报送方式:请将文艺汇演节目表(详附件)、书画摄影作品简介表(详附件)及书画摄影作品电子影像(jpg或jpeg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369172802@qq.com ,邮件标题格式为“作者姓名+作品标题”。同时须将参演文艺节目视频或光盘、摄影作品(12英寸)、书画作品原件报送至市造价协会,地址:镇江市长江路35号滨江壹号505室,联系电话:85299228。
四、奖项设置
对征集的职工文艺汇演节目和书画摄影作品,市协会将邀请评比专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征集的节目、作品进行评选。职工文艺汇演节目和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对获奖者协会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对于选出的优秀节目和作品将推荐参加10月在扬州举办的全省汇演和展示评比。
五、相关事宜
1、本次征集的书画摄影作品均不退稿。
2、书画摄影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3、作品版权:市造价协会对本次征集作品享有非商业盈利性使用权,不再另行通知作者和支付其稿酬。
4、全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职工文艺汇演和书画摄影展定于10月25日在扬州举行,届时我会将组织协会会员单位代表现场观摩,请各单位将观摩人数于9月15日前一并上报市造价协会。
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动员和参加节目、作品征集的各项工作,把这次活动作为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展示企业形象的有利契机,积极参与,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实施。
附件:文艺汇演节目表、书画摄影作品简介表
2014年8月25日
抄报: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附:
文艺汇演节目表
单位名称:
序 号 |
参演节目情况 |
10.25拟赴扬州现场观摩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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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名称 |
表演形式 |
参演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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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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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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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书画摄影作品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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