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3-04-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专家委员、各有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组织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已完成项目划分初稿。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现将项目划分征求意见稿电子稿公布(详见附件)。因时间紧迫,篇幅较多,请各位专家委员(主要是土建与装饰专业组)根据各自专长,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查看,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反馈意见请于2013年4月27日前发至市造价管理处。我们将汇总有关意见,上报省造价总站。联系电话:85581881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