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1-05-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镇建传[2011]65号
关于开展镇江市国有投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
审核成果质量检查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执业行为,提高国有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水平,按照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国有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质量调研的通知》(苏建函价[2011]2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对我市国有投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成果质量的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抽检方式, 检查范围为
1、《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
2、《工程结算审定单》、《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
3、《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书》和结算调整明细表;
4、其他资料:
(1)全套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竣工图;
(2)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文件;
(3)送审的工程结算书;
(4)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5)施工过程中的有关签证、会议纪要,与工程造价有关
的隐蔽工程资料;
(6)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表;
(7)施工企业计价手册复印件。
为提高咨询成果质量检查效率,上述资料除提供书面文件外,同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送审结算和审核结算书的电子文档。
二、检查的内容
1、竣工结算审核成果报告表述是否清晰、完整,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要求;
2、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竣工结算的有关计价口径是否与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
相一致;
4、清单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调整依据是否充分,计算结果是
否准确;
5、材料价格的取定与报价是否一致,价格调整是否有依据;
甲供材料结算的价格、数量是否正确;
6、甲方单独分包的工程项目,配合费计取是否符合合同约
定且合理;
7、设计变更和签证部分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费用调整
计算是否准确;
8、是否合理确定措施项目费费率或价格。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费率计取;
9、有关提前工期和延误工期的费用、索赔和违约的费用处
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计算正确;
10、规费、税金是否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计取。
三、检查时间安排
1、
2、
3、
具体抽检项目另行通知。
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