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0-03-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0)65号
关于撤回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2家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委):
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149号令)的规定和省建设厅《关于责令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7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限期改正的通知》(苏建函价〔2009〕604号)要求,经对7家限期整改企业到期复查,其中5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已符合资质条件;2家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资质条件,决定撤回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南京嘉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因与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原南京嘉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资质注销。
南京全盛建设工程招标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8家造价咨询企业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149号令)的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决定注销南京全盛建设工程招标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8家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资质(撤回、注销的具体名单见附件)。
被撤回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交回资质证书,被撤回和注销资质企业的资质证书和执业专用印章即日起作废。
附件:被撤回、注销资质的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二○一○年三月一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