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10-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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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苏建价站(2006)15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指导规程》的通知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省造价管理总站在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二○○三年印发的《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进行了修订,现予重新印发,望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抄送: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省建设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