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09-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建审批公示(2009)第0215号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对近期10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材料的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9年9月29日至10月12日。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省建设厅、建管局行政审批中心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县)市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送省建设厅、建管局行政审批中心,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中心询问;所以企业均需填报附件2中的信息确认表。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二楼(邮编:210036)
联系电话:025-51868207
江苏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建管局
行政审批中心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