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扬州市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2023年度5月份)
【 信息发布时间:2023-06-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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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建价﹝2023﹞12号
关于对扬州市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3年度5月份)
各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市造价管理站年度工作安排,我站于2023年5月份对我市12家造价咨询企业开展了“2023年度扬州市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检查”活动,本次检查主要对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扬州市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检查的通知》内容进行检查,检查总体情况一般,检查中发现问题如下:
一、6家造价咨询企业在“江苏省造价管理信息系统”中存在漏报项目的情况。
二、1家造价咨询企业未为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缴纳养老保险。
三、5家造价咨询企业共有10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未及时参加2022年度的继续教育。
四、3家造价咨询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营业执照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
五、1家造价咨询企业咨询的成果文件档案未及时按《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指导规程》要求归档。
六、2家造价咨询企业竣工结算项目作业时限偏长。分析原因主要是由于送审资料不齐全、结算过程中补充资料不及时、原始签证资料缺失以及施工单位核对人员不固定且时常更换等,此类问题的发生在咨询企业归档资料中未见相关说明。
针对上述问题,市造价管理站下发了8份整改通知,请相关单位对照通知内容及时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整改情况上报至市造价管理站。
请全市咨询企业对照上述问题,查漏补缺,以确保我市在省级“双随机”检查中不丢分。
特此通报。
附件:扬州市2023年5月随机检查造价咨询企业情况一览表。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