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扬州市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2023年度3月份)
【 信息发布时间:2023-04-2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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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扬建价﹝2023﹞ 7号
关于对扬州市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2023年度3月份)
各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市造价管理站年度工作安排,我站于2023年3月对全市10家造价咨询企业开展了“2023年度扬州市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检查”活动,本次检查主要对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扬州市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检查的通知》内容进行检查,检查总体情况良好,人员到岗率高,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养老保险缴纳及时,随机抽检的竣工结算项目审核时限基本在合同约定的作业时限内,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2家咨询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营业执照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
二、6家咨询企业共有12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未及时参加2022年度的继续教育。
三、1家咨询企业在“江苏省造价管理信息系统”中存在漏报项目的情况。
四、5家咨询企业的成果文件归档不及时,存在档案未整理、存档不到位的情况。
五、1家咨询企业存在小标的额的咨询项目未按《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指导规程》归档的现象。
六、少数竣工结算项目审核时限超过合同约定作业期,且未在归档资料中进行延期说明。
针对上述情况,市造价管理站下发了4份限期整改通知,请相关单位对照通知内容及时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整改情况上报至市造价管理站。
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对照上述问题,查漏补缺,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确保我市在省级“双随机”检查中不丢分。
特此通报。
附件:扬州市2023年3月随机检查造价咨询企业情况一览表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3年 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