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5-06-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江苏省拟定于年底前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进行立法,出台《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我市按照省造价管理总站的工作部署,参与了《规定》的起草工作。
为完善《规定》的法律体系,2005年6月10日上午,市定额站召开了由全市建设、施工、造价咨询法人代表、造价管理部门负责人、扬州大学专家学者等20多人参加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讨论稿)征求意见座谈会。
座谈会上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通过3个多小时的热烈讨论,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当前在建设工程市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日益强化的情况下,急需通过对工程造价管理进行立法,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为政府、为投资者节约资金,要通过立法完善建设领域法规体系,填补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空缺和完善相关罚则,将造价管理行业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从法律的角度制衡“入世”后的冲击,保护我国造价行业的生存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