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5-06-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扬州市建设工程定额站
扬建定额(2005)25号
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
质量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建价(2005)122号]要求,我市转发了文件,组织开展了全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情况
本次检查由市建设工程定额站工作人员、市造价咨询行业技术骨干,共12人参加检查,设总负责人一名,组长三名,分三组进行检查。
二、检查的形式
本次检查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的形式。先由各个咨询单位报送资料,再由市建设工程定额站进行集中汇总,于5月14日至5月18日,在高邮市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封闭式检查。采用分组检查、集中讨论、小组汇总的形式,按照检查小组两名专家审查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将初步审查结论下发各咨询单位→咨询单位上报反馈意见→复核书面反馈意见→形成最终审查意见。
三、检查的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咨询项目的档案管理、合同管理、质量控制、技术经济质量情况等。检查中,我们对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对咨询项目档案、报告书、质量控制情况进行了审查;根据咨询合同收费标准以及核减额,计算出咨询收费,对照该项目的税务发票核对该项目的收费标准与实际收费是否一致;对每个工程项目的取费程序、费率标准进行审查,对独立费及各项包干费用核对有无签证,实际发生内容与签证内容是否一致,每个项目抽取一至两个工作内容对工程量进行复核验算,抽取三至五个子目进行定额套用准确与否的审查;检查各项不可竞争费、其他费用的计取依据。
四、存在的问题
本次检查共抽取了我市23家咨询单位的23个工程结算项目进行了审查,在检查中,因资料不全等原因重新抽检了3个工程项目,同时根据建设厅文件要求对抽检项目咨询成果质量较差的1家咨询单位增检项目1个。通过对24个工程结算项目的全面审查,我们发现:大部分的工程结算项目都能严格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要求,进行归档整理。但是仍有极少数的工程结算项目未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进行归档整理;同时,部分工程结算项目在咨询成果技术经济质量审查中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工程结算项目存在问题较为严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江苏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仪征化纤工程有限公司、扬州苏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家公司被抽检的项目,其咨询报告书格式不符合《规程》要求。
2、部分咨询单位的归档材料中仍存在着咨询报告书缺扉页、目录未按《规程》要求填写、缺少工程造价咨询信誉卡、卷内备考表未填写等现象。有部分咨询单位咨询档案中缺少咨询合同或咨询合同中缺法人单位、法人代表的签字、盖章。
3、仪征化纤工程有限公司、江都市虹信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华瑞苏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四家公司的归档资料中缺质量流程控制单。另有部分咨询单位的质量流程控制单填写意见不准确,未能将咨询项目的实质性内容准确地表述出来,部分咨询单位采用了固定格式,使得质量流程控制单形同虚设,不能真正起到控制质量的作用。
4、部分项目存在着相关费用未按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计取、调整,签证资料不齐全,定额子目换算漏乘系数、工程量计算不准确、费率取定不正确、计费基础不正确、材料未调价差等问题。
5、本次检查中发现江苏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的抽检项目“扬子江路街景美化工程”档案归档不符合《规程》要求,无项目咨询合同及质量流程控制单,多项工作内容无建设单位签证,结算数量、单价与签证不相符。咨询报告中造价师所盖印章与编制人不一致,且该编制人非该单位专职人员。针对上述情况,经过检查组研究,决定增检一个项目。抽检了“扬州通运集装箱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通过对该工程项目的审查,发现该项目档案仍不符合《规程》要求,且该项目的质量流程控制单与结算审定单中造价师盖章不一致,同时该项目的编制人与咨询报告中造价师盖章也不一致,多项工作内容无建设单位签证,单位咨询人员擅自将我站核定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由0.7%提高到了1.0%,列入了工程总价。
针对本次检查情况,我站将在近期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请有关单位抓紧做好限期整改工作,迎接复查。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单位及个人将通过网站通报批评。
特此通报。
二00五年六月十三日
抄送:各县(市、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