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08-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莞市政府近日印发了《东莞市市镇两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并联审批试行办法》。《办法》规定,即日起,市城建规划局设立市镇两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并联审批申报窗口,各相关部门要同步审批,限时办结。
《办法》规定,市城建规划局设立市镇两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并联审批申报窗口,各相关审批部门(发改、国土、环保等)派业务骨干进驻并联审批窗口,协助规划局受理办理申请。市城建规划局受理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审批部门,并以抄告单形式抄告相关审批部门,移交相关资料。各相关审批部门收到并联审批抄告单之日起,即进入同步审批周期,按有关规定作出具体明确的审批意见,并将审批结果抄告市规划局。
《办法》明确,对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市城建规划局在行政许可“一书两证”决定前,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市城建规划局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公示、听证时间不纳入办案时限内。
凡涉及并联审批的项目,均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到办理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并印制办事须知,在市城建规划局并联审批窗口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