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08-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住房保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一直受到宿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为深入推进宿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施,促进国家各项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的措施落实,努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市房改办在建立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年度考核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今年的保障任务和工作重点,近日,进一步改进、完善了考核办法,印发了《关于二OO九年度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考核的通知》(房改[2009]40号)。《考核办法》围绕市政府、市房改办下达的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责任目标和计划任务,注重保障实施效果,鼓励工作创新,通过硬化考核指标,规范评分操作,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客观公正、公开结果,促进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深入开展。《考核办法》明确了廉租住房工作具体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市政府、市房改办下达各县(区)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目标和计划任务落实情况,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情况,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落实情况,廉租住房建设和房源筹集情况、基础工作、保障工作机制和管理创新情况等。为确保年度考核的实际效果,《考核办法》进一步强调了对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对县(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年度考核结果除在系统内及时通报外,还要书面报送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