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3年内改造30万户农村危房
【 信息发布时间:2009-08-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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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区出台《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从2009年至2011年,集中人力物力,组织实施广西贫困地区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3年内,广西计划对包括茅草、树皮房在内的全区30万户农村危房进行改造。
“2009年底,广西将有8万多户的农村住房困难户实现住房梦。”自治区建设厅村镇处处长吴伟权向记者介绍,为了尽快解决和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在去年改造2万户“茅危房”的基础上,今年增加到8.3万户,是去年的4倍多。
政府出钱补贴,为农村住房困难户建房子,重点是解决这类特殊人群的居住安全问题。对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标准,《通知》中予以了明确,如家庭人口2人或1人的,原则上每户不超过40平方米;家庭人口3人(含3人)以上的,原则上每户不超过60平方米。
这笔改造资金由谁来出?据介绍,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拟采取“争取国家支持一点、自治区级补助一点、市县补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
广西作为少数民族地区,有着自己独特的民族特色和地方风貌。吴伟权表示,农村危房改造后的新房面貌,将尽可能保持地方建筑风格和民族特色。尤其应该注意保护好历史文化名村和特色景观旅游村庄,做好传统民居的修复和保护工作,避免大拆大建。
按照《通知》部署,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共分三期完成,一期工程在2009年8月中旬全面开工,12月底前竣工;二期工程在2010年6月份开工,2010年11月底前竣工;三期工程在2011年6月份开工,2011年11月底前竣工。据悉,全区农村危房改造一期工程将在近日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