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06-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记者昨日了解到,我市首批408套“两限”房近日开始登记申购。这批“两限”房位于新海城区茗馨花园小区,预计2010年5月交付使用,将供应新浦区312套,海州区96套,价格按照同地段同期商品房价格的80%核定,登记申购的家庭人均年收入需在14000元以下。
据了解,本期“两限”房申购时间从2009年6月25日开始,于2009年7月15日结束并公示。供应对象为新浦区、海州区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政府危旧房改造、市政拆迁并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新就业无房家庭。现租住直管公房和已取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自愿退出直管公房和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可优先购买。申请购买“两限”房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无房家庭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4000元的。申请家庭应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如实填写《连云港市市区居民购买“两限”房申请表》。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两限”房。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购买“两限”房居住满2年,购房人需上市转让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两限”房差价20%的比例,向政府主管部门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上市交易,政府可优先回购。购买“两限”房家庭居住不满2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两限”房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进行回购。回购的限价商品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两限”房,已购买“两限”房家庭的全部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资料链接:“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