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04-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经过近8个月的研究和审议,西藏自治区政府日前发布了《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保护办法》,为布达拉宫的保护提供了更加具体和切合实际的法规依据。
这项保护办法由33项条款组成,于1997年11月发布的旧办法将同时废止。与旧办法相比,新的保护办法在布达拉宫的保护范围和具体措施以及法律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细化,增加了关于应急预案、保护工作专家咨询制度和进出布达拉宫人数控制的条款,并对布达拉宫的非税收入重新进行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用于布达拉宫的保护”。布达拉宫管理处处长强巴格桑表示:“布达拉宫管理处将仔细研究保护办法,争取于今年6月提出具体的实施细则,以更好地适应布达拉宫保护管理的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