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下发《〈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工作要点》
【 信息发布时间:2006-06-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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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部下发《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后,各单位、各地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初步达到预期要求。为了进一步开展工作,建设部近日又下发了《〈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工作要点》,对建设部各机关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指导,强调了查办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明确了各部门在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工作中的方向。
明确职责 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工作要点》(下称《工作要点》)要求,部机关各单位在学习中央领导、建设部领导有关文件、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之外,还要从三方面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工作:一是查找本单位工作人员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问题;二是查找是否有利用职权损害市场正常秩序、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三是查找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的问题。并且各单位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思路,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中,《工作要点》还与建设部各机关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从各方面入手,与日常工作同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在规划审批方面,要求城乡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城乡规划司、驻部监察局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推进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相结合,查找规划审批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并明确整改措施。
在市场准入监管方面,要求建筑市场管理司查找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等资质审批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同时要求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查找在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审批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并明确整改措施。
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方面,要求建筑市场管理司查找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发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等环节的问题,同时要求标准定额司查找工程结算管理中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在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方面,要求城市建设司查找市政公用项目和国有企业改制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在城镇拆迁房屋评估方面,要求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查找房屋评估机构在城镇房屋拆迁中的经营管理问题,并进行整改。
严肃查办建设系统贿赂案件
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根本要靠法制,依法治理要贯穿全过程。为此,《工作要点》在明确各机关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还从两方面对查办贿赂案件中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在拓宽信息渠道、搜集线索方面,《工作要点》要求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机关单位设立商业贿赂群众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对自查自纠、检查抽查、群众举报中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进行分类登记、研究分析。
在具体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工作中,《工作要点》要求驻部监察局、各机关单位形成治理商业贿赂案件的合力,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和信息共享机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房地产开发交易等经营活动行为及索贿受贿行为。
有条不紊地建立长效机制
为了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长期有序地开展,《工作要点》在如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作了细致的部署,除修订、完善如《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外,还在相关制度的健全,企事业单位、社团自律机制建设上作出要求。
建筑市场管理司、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城市建设司等部机关单位,分别就工程招投标、房地产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审批、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城镇房屋拆迁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着手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如制定出台《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加快建立完善工程建设行业个人注册执业制度;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完善商品房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准入与清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等制度,规范企业市场行为;颁布城镇供热、公交、污水处理三个行业的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修订《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杜绝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等行为。此外,《工作要点》还要求部相关单位继续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加大对建设系统企业及从业人员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并研究起草《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诚信行为记录公示管理办法和诚信行为标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经营活动。
总体看来,通过对前段工作的总结,《工作要点》对建设部各机关单位的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工作进行了细化指导,明确了与日常工作结合的方向,使各机关能够有的放矢、有条不紊地进一步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