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7-12-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近期,受宏观经济及市场供求关系影响,我市部份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如钢材、水泥、黄沙、石子、砼、预拌砂浆等涨幅较大,请建设市场发承包双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在签订施工(购销)合同中要把建筑材料价格风险作为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重要内容予以重视,同时发承包双方应合理分摊材料价格风险,尽可能减少由于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发承包双方带来的经济损失,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和《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明确的原则和方法在施工合同中约定风险范围及材料调差办法,以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