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3-11-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有效解决我市建设工程价款纠纷领域争议问题,推动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诉前化解,11月27日,连云港市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推进会暨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理事长王如三,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红建、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尤永江,市中院及县区基层法院、市住建局市场处、市造价站、市造价协会等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根据苏高法【2022】126号文《关于建立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联动解纷机制的意见》,市造价管理机构、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全市有一级造价师资格兼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咨询专家进行选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推荐给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决定聘请邱建秋等39名同志为连云港市建设工程价款纠纷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员资源由全市两级法院共享,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本批调解员队伍为我省首支市级建设工程价款纠纷特邀调解员队伍。
会上,王如三理事长对连云港在全省率先组建首家市级建设工程价款纠纷特邀调解员队伍予以肯定,并对我市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期望,指出要坚持把调解推在前面,充分发挥联动解纷机制作用以化解矛盾,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及当事人合法权。
市住建局局长尤永江同志指出:“此次会议是对最高院和住建部《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精神的落实,标志着我市工程造价行业组织调解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要求大家要准确把握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市中院李红建院长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树牢正确理念,科学开展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诉前调解。二是要抓好工作推进,做深做细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诉前调解。三是要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诉前调解。
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诉前调解是我市在造价领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的积极探索,组建特邀调解员队伍是开展调解工作的重要条件,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有助于推进我市建设工程价款联动解纷机制的实质化运行,为全市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