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1-05-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1年5月我市玻璃、铜、钢材等材料大幅上升,相对4月份上涨幅度分别为 3.8 %、 11.6 %、 17 %左右。依据省造价总站《关于做好建筑材料指导价发布工作的通知》(苏建价函﹝2017﹞30号)精神,请建设市场发承包双方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在签订施工(购销)合同中要把建筑材料价格风险作为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重要内容予以重视,发承包双方应合理分摊材料价格风险,尽可能减少由于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发承包双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O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