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1-04-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检查项目 |
检查明细内容是否存在以下具体行为 |
检查记录及其他 |
备注 |
(一)
业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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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方面:
(1)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如出现工程量或计量单位有误、单价不合理、项目漏项、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不明确、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等不符合计价规范要求的;
(2)编制控制价采用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材料及设备等不符合计价规范要求的;套用消耗量定额项目错项、漏项、重项;计价程序、取费基数出现错误的;
(3) 控制价计算如项目清单费用不全,或擅自调整取费标准、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格和定额含量的;
(4)咨询成果文件无项目负责人签字的;
(5)招标文件未按08规范有关规定编制的。
2.工程竣工结算方面:
(1)工程竣工结算计价方式与施工合同的约定不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手续不完备或与实际竣工项目状况不一致,并未就此向委托方提出合理建议的;
(2)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材料价差调整不符合有关规定,取费程序、取费基数、取费标准有误的;
(3)恶意压低核对价的;
(4)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咨询成果的;
(5)咨询成果文件无有关负责人签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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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咨询成果文件 |
1.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不符合要求的;
2.咨询成果文件未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成果文件报告专用章的;
3.在咨询成果文件的内容中,编制说明表述不清楚,内容不规范,有缺项、漏项的;
4.缺少咨询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
5.缺少与最终咨询成果文件相关的文件、纪要和函件的;
6. 咨询成果未按时网上申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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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 |
1.66号令宣贯是否有计划、记录等;
2.造价站布置的相关工作是否及时完成;
3. 咨询收费是否按标准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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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检查明细内容是否存在以下具体行为 |
检查记录及其他 |
备注 |
(一)
业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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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方面:
(1)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如出现工程量或计量单位有误、单价不合理、项目漏项、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不明确、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等不符合计价规范要求的;
(2)编制控制价采用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材料及设备等不符合计价规范要求的;套用消耗量定额项目错项、漏项、重项;计价程序、取费基数出现错误的;
(3) 控制价计算如项目清单费用不全,或擅自调整取费标准、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格和定额含量的;
(4)咨询成果文件无项目负责人签字的;
(5)招标文件未按08规范有关规定编制的。
2.工程竣工结算方面:
(1)工程竣工结算计价方式与施工合同的约定不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手续不完备或与实际竣工项目状况不一致,并未就此向委托方提出合理建议的;
(2)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材料价差调整不符合有关规定,取费程序、取费基数、取费标准有误的;
(3)恶意压低核对价的;
(4)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咨询成果的;
(5)咨询成果文件无有关负责人签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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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咨询成果文件 |
1.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不符合要求的;
2.咨询成果文件未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成果文件报告专用章的;
3.在咨询成果文件的内容中,编制说明表述不清楚,内容不规范,有缺项、漏项的;
4.缺少咨询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
5.缺少与最终咨询成果文件相关的文件、纪要和函件的;
6. 咨询成果未按时网上申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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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 |
1. 66号令有关条款实施检查;
2.造价站布置的相关工作是否及时完成;
3. 咨询收费是否按标准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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