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及使用调研
【 信息发布时间:2010-08-1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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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及使用监督管理,维护城市环境,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造价总站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和市城乡建设局安排,我站自8月4日起,深入部分建设、施工企业及工程现场,就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支付、使用、现场考评及争创(市、省级)意识等方面进行了调研。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市自06年实施《连云港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成效显著,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民营投资项目管理意识弱于国有投资项目(大部分合同未按规定约定条款;无使用和支付计划、另订书面或口头协议等);二是实施以来没有一个项目执行第六条规定(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的专项施工措施及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依据承包人的申请,由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及有关专家一次性核定费率标准。);三是措施费用清单及支付计划,发包人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未按规定提交备查;四是财务未按规定管理(大部分财务未单列和专款专用、不按规定支付或支付不到位、与工程款混用等);五是500万左右工程项目措施费用不足。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为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一是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将安全措施费按规定的费率标准足额存入专用帐户(广东、天津、山东、福州、青岛、深圳、温州、大连等省市均已实施),有关部门严格监管;二是严格界定临时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三是费率标准按项目规模设定,增加国家级费率标准;四是加大存在问题考评标准分值;五是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