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4-04-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连建价管(2004)12号
关于发布连云港市建设工程
投标报价合理范围幅度指标的通知
各县、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苏建定站[2002]06号、苏建招办[2002]11号文件以及市建设局连建管[2003]28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投标报价合理范围幅度指标的发布工作,以指导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合理确定工程造价、防止过度的价格竞争。现将我市第一期建设工程投标报价合理范围幅度指标发布如下:
一、投标报价的幅度指标:
序号 | 项目 | 幅 度 指 标 | |
设标底工程 | 无标底工程 | ||
1 | 砖混结构 | -8.5% | -4% |
2 | 框架结构 | -12% | |
3 | 安装及消防 | -12% | |
4 | 市政道路 | -15% | |
5 | 装饰工程 | -18% |
二、对于其它工程项目,原则上参照主体工程的幅度指标执行,在以后工作中完善。
三、本幅度指标今后在市工程造价管理站《连云港工程建设经济》上定期发布。
四、本规定自二00四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二00四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造价 指标 通知
抄 报: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