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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关于2017年上半年连云港市建设工程
竣工结算备案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施工企业结算编制质量,遏制结算编制高估冒算行为,规范咨询单位结算审核行为和咨询质量,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6号令)《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66号令)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对2017年上半年连云港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上半年承发包单位上报21个工程结算备案资料,通过审核办理17家承包人提交的116个单项工程的竣工结算书(编制)提交证明,办理21家发包人提交的125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其中:城市住宅备案17家,公共建筑备案4家,19家为民营投资的自筹资金;2家为国有投资资金)。合同工期时间从2009-2017年,结算备案总建筑面积1138235.35M2、总合同价为209782.63万元、总送审价为241079.88万元、总工程结算价为229586.35万元、核减率为4.77%。具体见附件:2017年上半年连云港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一览表。
通过承发包单位上报的结算备案资料,大部分承、发包人都能够按照连云港市造价网上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的相关规定内容进行备案,在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变更签证、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测定、施工结算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完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造价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加强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工程概况、审核的依据、审核的主要内容、核减(增)与送审价对比、核减(增)与合同价对比等方面的内容,使委托单位对咨询报告书的审核内容更加明确,造价咨询质量进一步提升。施工结算质量有所提高,核减率有所降低。对竣工结算备案中存在的问题如单项业务没有及时备案,安全文明措施费没有及时测定、备案资料不完善等方面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反馈,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完善咨询成果及相关内容。工程结算备案资料做的比较好的有连云港嘉泰花园置业有限公司报送的嘉泰城市花园碧云轩1-4#、12#楼-小商铺;连云港蓝天置业有限公司报送的蓝天华侨城12-14#楼等工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发现有的承包人工程量计算有误、定额套用不规范、超高费、配合费、排污费、工程变更没有扣减、变更签证不及时或签证不规范,缺乏有效性;导致工程结算不实,核减额较高;安全文明措施费中考评费奖励费还是按投标时造价,没有按市造价站核定的费率扣减。
2、部分施工企业在做商务标时造价从业人员专业不齐全。存在一个造价工程师或一个造价员签印所有专业的结算成果文件资料现象。缺少审核的造价人员。
3、少部分的竣工工程为2009年开工,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发包人竣工结算备案时间跨度较长,没有及时备案。
4、部分外埠来连开展造价咨询的企业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跨地区单项业务备案。
5、某些项目没有严格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要求进行审核成果报告表述,部分咨询报告书内容过于简单,咨询结果只描述送审价、审定价、审减额,对审核情况、核减额和核减原因没有具体表述。三级复核流于形式,不能起到对咨询成果质量的控制把关作用。
三、工作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希望参建各方在以后的工程结算中做好以下几方面:
1、发包人应注重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签订及现场管理,完善现场签证手续,及时支付工程款、单独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并要专款专用,平时积累并规范竣工结算的备案资料。
2、承包人应加强造价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养,提高造价从业人员的素质,专业分工要明确,根据有关造价文件及竣工结算资料准确的编制施工竣工结算,合理确定规费和工程造价。应有专人负责积累工程造价资料,办理网上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申请、测定及结算备案工作。
3、各咨询企业应加强造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咨询成果质量。咨询成果资料特别是咨询报告书内容要全面,如:工程概况要写明开、竣工时间、基础类型、工程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参建的有关单位;造价类型、套用的定额、审核的内容及没审的内容及工程造价等方面,条理要清楚,特别是核减(增)的工程造价要具体,如:送审价与审定价的造价分析、合同价与审定价的造价分析。严格执行咨询业务三级质量复核制度。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取必须经市造价站的测定,合理确定费率。外埠来连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积极与市造价站联系,熟悉本市的结算备案程序,及时进行跨地区单项业务备案。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竣工结算备案网上及资料管理,对不及时或没进行单项业务备案的单位、从业人员违规等现象在网上公示,确保我市建筑市场公平、公正、和谐、有序、健康的发展。
附件:2017年上半年连云港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一览表。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