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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文件
连建价管〔2019〕09号
关于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分公司进行批评的通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造价咨询行业执业质量的监管,规范企业从业行为,我站于2018年底组织开展了对本地及外来企业造价咨询质量“双随机”抽查。根据工作安排,江苏汇诚连云港分公司为被抽查单位,本应按时(2018年12月5日—12月11日)提供本单位的抽查咨询项目档案。但是,经我站工作人员一再催促,该公司阳奉阴违、仍然置若罔闻,在无确切理由的情况下,直至本次抽查工作结束 ,也未提供本单位的抽查项目档案,致使本次咨询质量检查进度一拖再拖,严重迟滞检查工作安排。
鉴于该公司拒不提供抽查项目档案,无故敷衍、抗拒主管部门监管。根据《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建价[2006]433号)第37条“......咨询企业的不良记录包括:......(七)拒绝接受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提供反映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作不良行为记录,同时责成该企业总公司负责人于5月15日前来我站诫勉谈话。
希望在我市的本、外地造价咨询企业要引以为戒,服从主管部门监管,诚实守信开展各项工作,为我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做出应有的贡献。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9年3月26日
抄送: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9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