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1900-01-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建标[2017]20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及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我站为进一步完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规范管理和使用,主动服务申报企业,从申报流程到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具体要求细心讲解并现场演示,特别是外地的施工企业,对连云港市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要求和有关规定不太了解,积极与他们沟通,做好服务工作。
2018年度共有62家的施工企业申报了175个单项工程的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综合检查,从申报的资料和现场情况发现:大部分企业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符合要求,参建各方的行为合法,发现承包人不仅在主体结构上按照规范施工,在商务标中承包人都能按照有关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在实际施工中基本费大部分承包人都能投入到位。能够合理制定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计划,在施工合同中增加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文明措施费也能向发包方要求单独支付,做到专款专用,规范记录财务凭证及帐簿。但部分施工企业也存在一些不足,部分施工企业没有在工程70%时申报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现场综合检查、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没有向发包方要求单独支付,以工程款的方式没有做到安全文明措施费专款专用、合同中关于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内容不完善。
希望各责任单位今后要在所有的工程项目进行到70%时,申报安全文明措施费现场综合检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文明措施费方面的相关内容,保证安全文明措施费专款专用,做好安全文明措施费现场综合检查及费率测定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