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造价处开展咨询企业咨询成果质量飞行检查工作
【 信息发布时间:2008-01-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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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质量飞行检查
工作的通报
各县(市)、区造价处(站),各造价咨询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咨询业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处于元月21日至23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质量飞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了11家咨询企业共30个咨询项目的成果资料,并进行了考评打分。从这次检查结果看,各咨询企业对以往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和完善,部分咨询企业调整扩大了企业营业场所,充实企业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严格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做好咨询质量成果归档工作,从而进一步规范了企业执业行为,拓展了咨询市场,在提高咨询成果质量和服务水平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各咨询企业业务量较上年均有所上升。
二、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把关不严,部分工程项目该费用费率取定不准,或缺少有造价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表。
2、部分咨询企业未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算其工程量。
3、部分结算审核咨询项目计价程序不规范,将工程总费用包括规费等不可竞争费用等作为总价下浮的计算基础。
4、咨询成果归档资料中缺少咨询报告签发的报告书底稿。
5、工程结算审核中《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书》没有专业咨询员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专用章。
6、部分咨询企业没有对施工企业送审的结算资料进行有效性审核,部分施工企业送审的工程结算书没有加盖相应资质的造价从业人员印章。
7、部分咨询项目中措施费用计取不尽合理,如垂直运输项目定额换算、超高增加费清单列项、排水措施中井点降水与基坑排水子目的套用等不符合有关规定。
8、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工程超高增加费、高层建筑增加费、安全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有害环境施工增加费等列项和计算基础、计算方法不准确。
9、少数咨询企业仍然存在人员不到位、内部管理薄弱等情况。
三、各咨询企业今后应加强的几项工作
1、加强业务学习和交流。各咨询企业在进一步深入学习《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规范执业行为的同时,仍要加强对有关清单计价规范、各专业定额以及省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各类政策性文件和有关管理办法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各咨询企业之间也应加强业务交流活动,相互取长补短、借鉴经验,以提高本地区咨询单位的总体水平。
2、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市场监管工作。各咨询企业在执业过程中,应配合有关管理部门严格把关,杜绝出现如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按规定计取、合同价格恶意下浮、造价从业人员无证执业或越级执业等现象,进一步规范建设咨询市场秩序,提高咨询质量和业务水平。
3、各咨询企业应围绕《南通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制定2008年度工作计划和管理重点,争取在企业建设、企业信用管理、企业配合管理部门工作、执业行为、服务水平和咨询成果质量等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
此次检查将作为07年度咨询企业综合考评表彰的依据。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八年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