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党支部组织开展“实施和谐教育,构建和谐单位”主题教育活动
【 信息发布时间:2007-08-1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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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党支部组织开展
“实施和谐教育,构建和谐单位”主题教育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创建和谐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凝人心,激发全处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全面完成工程造价管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通建党[2007]40号的精神要求,南通造价处经研究在全处开展“实施和谐教育,构建和谐单位”主题教育活动。活动内容计划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的领导班子为龙头,以融洽干群关系为突破口,以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为抓手,深入开展和谐教育,使全处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和谐理念,化解各种矛盾,优化工作环境,构建“事事讲和谐,人人爱集体”、充满活力、诚信、友爱的和谐单位,促进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实施和谐教育,构建和谐单位”主题教育活动,使全处上下形成以下“四个方面”的良好环境与氛围:
(一)团结的领导班子(二)规范的工作秩序。(三)融洽的人际关系。(四)高尚的道德素质。
三、活动时间和步骤
主题教育活动时间从8月初起至10月底结束,分三步实施。
(一)学习教育阶段(8月下旬)。
(二)活动实施阶段(9月份)。(三)总结检查阶段(10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