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5-08-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05年8月4日 《建筑时报》 |
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分包企业,完善政府工程建设监管体制,日前,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和国资委等六部委联合颁发了《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业内专家表示,该《意见》印发表明,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建筑业的改革将进一步加快。 据了解,目前我国全社会5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都要通过建筑业才能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或使用价值,建筑业的增加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同时,建筑业的技术进步和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水平,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并决定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未来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的速度与质量。此外,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近年来建筑业还接纳了农村近1/3的富余劳动力就业,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当前我国建筑业还存在现代市场体系发育不成熟,国有建筑业企业改革不到位,建筑业资源、能源消耗大,技术进步缓慢,国际竞争力不强,工程咨询服务体系不发达,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市场化程度不高,政府工程建设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一系列问题。 为此,此次六部委联合出台的《意见》强调,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目标是:适应扩大对外开放的要求,按照我国入世承诺,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创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加快国有建筑业企业制度创新,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大力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建筑业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水平;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市场形成造价机制;改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市场化程度,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效益;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更好地发挥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产业作用。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意见》要求各地在加快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中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体制机制创新;优化产业结构,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发展壮大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重组整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加强技术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抓好农民工培训教育;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市场形成造价机制;改革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方式,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创新政府监管体制,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