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4-07-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建材涨价施工受扰左突右冲 施工企业期盼帮扶 |
合同在前涨价在后企业难独撑亏损局面从去年3月底开始,全国建材市场钢材、水泥价格几乎月月上涨。钢材价格平均升幅在20%以上,Ⅱ级钢材平均采购单价上涨近70%,常用的Ⅰ级钢材平均采购单价也上涨了60%多。高标号水泥更是以每次十几元、二十几元的价格上涨,从200多元一吨跃升到了400多元一吨。目前,市场上批量销售水泥价格涨幅达到了100%。涨价潮还蔓延到了铝型材、砂石料、油料等其他建筑用材和燃料领域。 建材价格大幅上涨给施工企业带来的影响是严重的,对有的企业甚至是毁灭性的。参与陕西禹阎高速公路建设的一家施工企业负责人谈到材料涨价带来的影响,心情异常沉重:“如果业主不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进行调差的话,不仅工程干不下去,施工单位也难活命!”这家企业担负着近3个亿的施工任务,施工沿线水泥、钢材价格猛涨不说,连碎石也由签定合同时的42元/方涨到了85元/方,而且要先付款后提货。他们做了初略计算:按照目前的材料价格,仅材料费一项就要亏损近7000万元。 那些签定合同时尚有盈利空间的施工企业也几乎遭遇同样的命运:由于材料价格上涨,成本普遍提高10%至20%。众所周知,近几年建筑市场招投标逐步规范,大多数工程实行公开、公正的竞争投标,工程赢利空间较以往大幅度缩小。难怪一些施工企业的老总发出这样的感叹:如果各级政府不采取办法解决因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要么会制造大批工程灾难,要么会毁灭大批建筑企业。 长期从事建筑材料采购的专业人士普遍认为,应尊重建材市场价格上涨的客观事实,对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做适当调整,为施工企业分担一部分风险。施工企业也要科学组织施工生产,根据市场行情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错开大批量用材用料施工的高峰期,避免陷入多家抢购、使买方一再抬高市场价格的怪圈之中。 工程的工期和质量似两把利刃时刻悬在施工企业头上。错开了用材用料的高峰期,也许可以在物价低回之后减少成本,可是工期要求却使大多数施工企业只能从理论上计划而已,实际施工生产中根本无法摆脱材料价格上涨的困扰。从这个意义上讲,更应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适当调整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这既是从根本上确保工程质量使施工企业少受损失的公平之举,也是尊重客观规律的一种表现。 项目经理被无端干扰搞得精疲力竭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几乎所有建设工地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施工干扰。一些项目经理没有被繁重的任务所难倒,却被那些来自当地的无端干扰搞得精疲力竭。笔者走访了十几个重点建设工地,在沿线了解到,施工干扰均源于逐利动机。 很多公路沿线地方政府(主要指施工沿线县、镇级政府)都成立了相应的临时协调机构,但有的名不符实,少数地方甚至把这种服务机构当成了为本地政府谋利的工具,或层层剥皮,不把耕地占用费、青苗补偿费等足额发放到百姓手中;或借用百姓要求,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给施工单位造成难以承受的经济压力,导致其无法正常施工。 一户或若干户组成的小团体,总想发工程建设之财。有的借土地被占、补偿不足,要求追加补偿费,否则不让开工;有的在给足拆迁费后,依然胃口大开一要再要。对此纠缠,地方政府往往无力解决,施工单位又没有预算经费,但受工期所迫,只好硬着头皮千方百计化解矛盾,既分散了精力,影响了正常施工生产,又加重了自身经济负担。河南省好几条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都碰到了类似的难题。 业内人士认为,解决施工干扰问题应多管齐下。就建设单位而言,对确实影响到老百姓生活和利益的,补偿费要到位;对不合理设计,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及时予以科学变更。就地方政府而言,要走出地方主义的圈子,坚持积极作为的服务原则,廉洁高效,真正做好协调工作,多走访群众、沟通群众、引导群众,化解矛盾。就施工企业而言,在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的同时,要搞好路地共建,取得地方百姓的理解和支持,对那些恶意阻挠施工、经再三说服教育仍不改的,要联合并依靠地方治安部门,坚决打击不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