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4-07-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南通市建设局文件
通建工[2004]154号
南通市建设局关于施行
《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96号《关于发布(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通知》的精神,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并以苏建定(2004)31号文予以发布,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自2004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施行。原《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99年江苏地区预算价格)同时停止执行。
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