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4-02-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通建定(2004)字第03号
关于做好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
继续教育以及新定额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造价管理处、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建设工程量计价表》定于2004年4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贯彻实施,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2003年第119号)以及江苏省定额总站苏建定函(2004)5号《关于2004年江苏省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南通市2004年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以及新定额征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的《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表》以及相应的计价办法,是一种全新的,与国际接轨的计价体系,它体现了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方向和内容,与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方式有较大差别。本次继续教育主要内容有: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
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
5、《江苏省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
二、继续教育的组织
1、根据省建设厅的有关要求,为保证新定额的顺利实施,我处将在三月份组织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注册造价师除外)继续教育工作,凡持有江苏省工程造价编审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专业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并将参加学习的编审人员学习内容,学习课时,等填入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记录”栏中,作为资格年检考核内容之一。报名时间:3月8日—3月12日,逾期不再办理。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各县(市)有关持证人员到所在县(市)造价管理处报名
3、继续教育教材统一使用省定额总站编印的《江苏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培训教材》,在报名参加继续教育时同时征订。
三、为保证广大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能尽快熟悉和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量计价表》,即日起我处开始全面征订,各县(市)造价管理处统计所需数量后,上报至我处。联系人:贾更生 联系电话:5093612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00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