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3-12-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继华东六省一市建委主任、建设厅长共同签署了《加强华东暨长三角地区建设领域合作与交流宣言》后,江浙沪三省市已率先就建筑一体化管理达成共识,约定了包括共认企业资质在内的八点合作意见。 此前签署的《宣言》旨在促进区域建设事业和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约定了共建协调机制、共认企业资质、共同开放市场、共构人才高地和加强联系沟通这五个方面的内容。 《宣言》签署后不久,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就分赴江苏、浙江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磋商,并根据宣言精神达成八点意见:历史文脉接近的沪苏浙更应实现建筑市场的开发与开放;建立共享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网上受理、资质年检等联动管理;共同参与建筑业发展研究,协商资质与资格管理办法;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网上公示违法违规项目,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封杀严重违规企业改头换面在这一地区扰乱市场;建立信誉档案系统;互认资质资格;互认管理文件。 由此,三省市审批(批准)的二(乙)级以上(含)建筑业、勘察设计、园林绿化和房地产等建设类企业资质,都将予以互相认可;区域内各城市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勘察设计市场和市政公用、房地产市场均互相开放,并建立这些市场的区域性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服务,鼓励企业开展公开合理的竞争;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资格证书都予互认,以构建共同人才库,并实现区域内人才的合理流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