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3-12-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省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审批条件和程序
一、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伙制企业法;
(二)建设部第74号令《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三)建设部《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的通知》(建标<2000>208号);
(四)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的通知〉的若干意见》(建办标<2000>50号)。
二、审批条件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必须依法设立,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无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组织形式必须是有限责任制或合伙制:
1、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由5名以上(含5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少于4人。
(2)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出资总数不得低于全部出资额的60%,剩余部分应由本单位专职人员出资。
(3)法人代表由发起人中产生,个人所持股份应在全部股份的40%以内,超过40%的,应以合伙制组织形式申报资质。
(4)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应为:地域名+商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域名+商号+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域名+商号+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
(5)已取得工程监理资质、招标代理资质、房地产评估资质(不含暂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时,股东中至少有四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出资总数不低于全部出资额的30%;董事会(或管委会,以下同)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其出资额不得低于除董事长以外的董事成员出资额平均水平;有内设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应是注册造价工程师。
3、工程造价咨询合伙制事务所
(1)合伙人中至少要有2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合伙人出资比例应占全部出资额的60%以上,其他合伙人必须是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或工程造价编审资格的专职人员,但其他合伙人必须低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合伙人人数;。
(2)合伙企业名称应为:地域名+商号+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事务所、地域名+商号+造价工程师联合事务所、地域名+商号+工程投资咨询联合事务所等。
(3)已取得工程监理资质、招标代理资质、房地产评估资质(不含暂定)的合伙制企业申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时,合伙人中至少有2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出资总数不低于全部出资额的30%;有内设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应是注册造价工程师。
(三)符合建设部第74号令《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有关规定的乙级资质标准:
1、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类),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八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2、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4人,退休聘用人员不超过专职人员总数的20%。
专职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江苏省工程造价编审资格,且注册在执业单位;
(2)年龄不超过65周岁;
(3)人事档案关系由执业单位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4)执业单位已在社保机构缴纳了养老保险金;
(5)没有在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单位兼职或投资。
3、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
三、审批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所在地级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领取或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下载《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由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经营场所设在南京市、并在省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且企业名称冠“江苏”域名的,可直接到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申请资质。
(二)将填写好的申请表、装订成册的申报资料报所在市造价管理部门。各市造价管理部门在受理材料时需验核原件,并在申报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验核人XXX”专用章后将原件退还。
(三)市造价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初审,并对申请暂定乙级资质的单位进行实地核查。通过初审后,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初审意见,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未通过的,退回资质申报资料,并说明理由。
(四)省建设厅定额总站组织专家评审机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在相关媒体公示,公示后无疑义的报省建设厅审批,颁发《工程造价咨询暂定乙级资质证书》。暂定期为半年,期满后申请单位按上述程序和要求申请暂定乙级转乙级资质。
(五)省建设厅定额总站对申请暂定乙级转乙级资质的单位进行实地核查。转正申请经过初、复审和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获得通过后,由省建设厅审批,并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证书》。复审或公示未通过的,退回资质申报材料,并说明理由。
(六)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的单位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实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监管系统的要求建立电子档案。
四、提供资料要求
(一)申请暂定乙级资质申报资料要求:
1、申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申请报告;
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和主营资质证书;
4、经公证的出资人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股东大会决议;
5、经公证的公司章程或合伙人协议及修正决议;
6、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书;
7、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协议;
8、专职人员的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工程造价编审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退休证(造价师和造价编审人员注册单位与执业单位不一致,需提供注册变更申请表;各种证书按个人集中装订);
9、经劳动管理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
10、已取得工程监理资质、招标代理资质、房地产评估资质(不含暂定)的单位需提供专职人员人事委托代理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缴纳养老保险金名单和凭证;
12、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行为、质量保证、档案管理、人事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申报资料按上述次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另附申请表两份,上报资料统一用A4规格纸。
(二)申请暂定乙级转乙级资质申报资料要求:
1、申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申请报告;
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和主营资质证书;
4、经公证的出资人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股东大会决议;
5、经公证的公司章程或合伙人协议及修正决议;
6、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书;
7、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协议;
8、专职人员的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工程造价编审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退休证(造价师和造价编审人员注册单位与执业单位需一致,各种证书按个人集中装订);
9、经劳动管理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
10、专职人员人事委托代理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缴纳养老保险金名单和凭证;
11、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行为、质量保证、档案管理、人事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申报资料按上述次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另附申请表两份,上报资料统一用A4规格纸。
五、审批时限
(一)各市造价管理部门和省定额总站受理申请工程造价咨询暂定乙级资质的日期为每年五月下旬第一个工作日开始;暂定乙级转乙级申报资料于暂定期满当月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受理。受理期均为七个工作日,一年受理一次。
(二)初审时限:从受理期截止日起十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初审的资料报送到省定额总站,初审未通过的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三)复审时限:自收到送审资料之日起至省建设厅批复下达共六十个工作日,其中资料复审十个工作日,实地验核二十五个工作日,公示十五个工作日,审批十个工作日。未通过复审的在省建设厅批复下达十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