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3-11-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实施《南通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造价处、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发承包价格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南通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管理制度,现将有关申办事项通知如下:
一、《手册》内容
《手册》是对施工企业工程承包价格进行监督和工程造价编审从业人员执业管理及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也是施工企业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资料,《手册》主要内容有:企业劳动保险费执行标准,工程类别核定申请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申请表、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名单、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名称、造价等。
二、申领对象
凡在南通市行政辖区内承担房屋建筑、电气管道、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工程施工的施工企业(包括外省市进入本市的
企业)均应申领《手册》。
三、申领方式
施工企业在申领《手册》前,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到我处领取《手册》申请表,施工企业应对照申请表内容认真如实
填写。县(市)施工企业到所在地造价管理处申领,由各县(市)造价处初审后报我处审核统一发放《手册》。
四、申领资料
施工企业填写《手册》申请表后需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章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1、工商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江苏省工程造价编审人员资格证书(附劳动聘用合同)。
4、企业上缴社会养老保险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
五、《手册》管理
1、施工企业在工程中标后或竣工结算之前,应携带《手册》到我处办理工程类别、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核定。
2、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手册》核定的标准计取相关费用,凡未经核定标准擅自计取相关费用的工程项目,工程造价编审单位在审核结算时一律扣除。
3、未申领《手册》的施工企业,不得核定工程类别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结算时不得计取相关费用。
4、《手册》由我处根据施工企业实际情况每年年检核发一次。
六、实施时间
《手册》从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联系人:陈凯,电话:5093023。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00三年九月八日
抄报:市建设局、省定额总站。
抄送:招投标办、建设工程市场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