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3-11-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造价工程师执业年检 2003年8月7日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
(一)执业年检受理及时间: 1.凡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均应接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年检;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年检,由各注册机构在每年第-季度内进行。年检合格者,由注册机构在其注册证书年检栏内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及注册机构公章; 3.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年检,随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单位年检同时进行; 4.造价工程师执业年检时,需办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5.若年检期与续期注册的年度重合,且仅办理续期注册,续期注册合格者,视为年检合格。 (二)执业年检应提供的申报材料 1.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年检申请表(一份); 2.造价工程师上年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情况的工作总结; 3.造价工程师上年度完成的三个典型业务报告的封面复印件(应能够反映本人执业单位和执业专用章使用的情况)或两份工程造价业务报告; 4.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明的复印件。 (三)执业年检不合格人员的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为年检不合格: (1)本年度无工作业绩,且又不能说明理由的; (2)调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3)同时在两个单位执业的; (4)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 (5)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不合格的; (6)在工程造价业务活动中有过失,造成重大损失,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2.执业年检不合格人员的管理 造价工程师未通过执业年检的,应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必须参加40学时的继续教育。在此期间,不能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由建设部注销其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并予以公告。 3.执业年检材料的汇总 各注册机构应于每年四月三十日前,按规定格式填写本省级或部门《造价工程师执业年检情况统计表》、《造价工程师执业年检未通过人员情况汇总表》、汇总软盘及相应的说明文件,一并报"中价协"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