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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2024〕9号
关于2024年下半年度全市造价咨询
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级市(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全市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机制的通知》(苏住建建〔2022〕40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度全市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的通知》(苏工价〔2024〕8号)要求,市造价处组织开展了全市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对象
根据“双随机”抽查机制工作要求,本次监督检查对象是在“江苏省造价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注册,并在2023年度已在本市开展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共计抽检了42家造价咨询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内容为企业档案管理、造价工程师注册、社保缴纳、继续教育、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同时抽取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具的咨询成果,按照《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双随机检查评分表》(2024年版)进行评分。
二、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结果整体情况良好,在册从业人员资格基本符合要求,劳动合同签订完备、社保缴纳齐全,继续教育基本能按时完成;人事、财务、档案、质量等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受检的咨询成果报告基本能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章、规范、标准、规程要求出具,2000万元以上的咨询项目附有咨询效果评价意见表,无重大质量缺陷。
主要问题如下:
1.造价业务合同内容不完善。项目负责人和作业期限不明确;个别项目虽然约定了项目负责人,但与报告中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
2.业务操作程序不规范。少数项目扉页上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咨询员仅盖执业印章,无本人签字。三级流程流于形式,复核意见不详实,复核、审核专业有缺失,人员有重复,不符合三级复核流程;个别项目流程单无签发日期。
3.出具的成果报告有瑕疵。清单项目缺少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说明;清单特征描述不详细或子目随意合并;组价与特征描述不一致。审核项目中结算方式原施工合同约定不明,结算时未见补充确认手续或重大问题会商明确;
4.其他。系统填报项目类型有误差;归档资料中未见相应材料询价记录;少数评价表中勾选的评价内容与实际项目类型不符;报告书中未对施工合同中工期、质量奖罚做说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本次“双随机”抽查的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刚成立的或主营业务非造价咨询的,项目登记数量较少、标的额较低,企业专职专业人员少,业务能力参差不齐。
各造价咨询企业应以此为契机,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同时督促从业人员对行业规范、计价依据、政策性文件以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2021版)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促进造价行业健康发展。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4年11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