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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2021〕8号
关于2021年度全市工程造价咨询
成果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吴江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工价〔2021〕6号)要求,我处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市于2021年1月1日前依法取得造价资质(含已备案分支机构)并出具了咨询成果报告的120家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主要针对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情况、质量控制制度、咨询流程控制、咨询档案管理和咨询成果质量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按照评分表进行对照打分。
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受检企业在“苏州市工程造价信用评价系统”申报信息内容基本与实际相符。大多数企业能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章、规范、标准、规程要求执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程序规范;新开展造价业务的企业,咨询流程控制和咨询档案管理存在疏漏,咨询成果文件中存在成果文件表述、计价程序及取费标准(包括规费)等不准确的情况。
二、主要存在问题
1. 质量控制制度方面
咨询企业都有业务操作流程制度和质量考核办法,少数未能按考核办法实施,少数无考核实施记录。未能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及考核,以应付的态度来对待,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失去了制定制度的初衷,未能充分发挥其效能。
2. 咨询流程控制方面
2.1咨询成果文件上盖章、签字不全。咨询成果扉页的编制时间、复核时间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编制人、复核人未签字盖章;个别项目流程单与扉页上的编制、复核人员不一致。
2.2三级流程单、审定单、报告时间发现逻辑错误,如结算审定单时间在流程单时间之前,报告时间与流程单时间不对应,个别项目合同无签定日期或日期滞后。
2.3三级流程未落到实处,自校意见流于形式,复核意见过于笼统、没有针对性。还有少数企业三级流程中人员出现重叠,不满足三级复核流程。
3. 咨询档案管理方面
归档资料未能严格参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中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的要求执行,一是归档资料不完整,如缺少清单编制说明、招标文件、材料设备询价记录、工程结算书的审核封面,部分项目结算归档资料缺工期说明、开竣工报告等。二是案卷的编目不规范,少数企业归档资料无页码、备考表未填写。三是案卷装订不规范,个别企业档案资料未装订,随意存放在档案盒中。
4. 咨询成果质量方面
4.1咨询成果文件不符合要求。一是编制说明表述不全,个别未按要求描述工程类别、定额工期、招标工期以及甲供材等项目情况。二是成果文件填写不完整,个别定案单上委托单位或施工单位未签字及签署时间。
4.2咨询成果文件中,计算的工程量、套用的定额、基价、计价程序、取费标准不准确。(详见附件)
4.3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未单独编制。
咨询成果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未单独编制,用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代替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4.4咨询成果费用漏(多)计。
分部分项工程费漏(多)计:主要在安装工程中出现较多,如电气、消防、智能化及通风系统调试费漏项,甚至有不按规定刻意漏项情况;电缆头、阀门、导流叶片、挡烟垂壁、风管和管道穿墙套管及各种防火封堵等清单子目漏计;直径或长边尺寸大于630mm的防火阀,未按规范单独计取支架制作安装费等。
措施项目费漏(多)计:模板、脚手架、高层建筑增加费多计或者漏计;景观工程不符合条件计取了非夜间施工照明费;土建工程计取了管井降水又同时计取了基坑排水费用;安装室外工程中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费与土建重复计取。
5. 其他问题
部分审核项目施工单位少送漏送的,未予以调整;造价人员执业印章管理不规范,个别咨询单位私刻原造价员执业印章,延长有效期限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本次检查企业基本覆盖全市区域,检查结果将被运用于2021年苏州市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的质量部分。各被检企业应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发现问题较多、技术力量较弱的企业,我处将进行针对性的差别化监管,合理增加检查频次。为更好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中介市场,就进一步加强造价管理工作,做如下要求:
1.强化组织协调。随着造价资质取消,各市(区)造价咨询行业管理部门,需做好辖区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和专职专业人员的信息归集,完善制度,依法管理,规范市场,建立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切实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2.讲服务重引导。各市(区)造价咨询行业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加强行业服务和指导,注重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的监督,可以组织业务力量较弱的造价咨询企业特别是新成立的企业,向做得比较好的、规范的企业学习,为有需要的造价咨询企业创造交流经验、研讨业务的平台,从而提升整个地区的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水平。
3.加强队伍建设。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特别是新开展造价业务的,通过本次检查要认真查找自身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对本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专业培训和风险教育,特别是对工程计量、计价相关法规、行业规范及相关计价依据的学习和掌握,有效提升咨询成果质量。以完善制度、规范执业、注重质量、提升信誉为宗旨,共同促进我市造价咨询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
4.2咨询成果文件中,计算的工程量、套用的定额、基价、计价程序、取费标准(包括规费)不准确。
4.2.1工程量未按计算规则计算。
土建专业:钻孔灌注桩钻孔深度应按钻土(岩石)孔深度计算却按桩身长度计算;综合脚手架和满堂浇捣脚手架计算规则不同,却工程量相同;模板未按接触面积计算。
安装专业:项目完成后未对脚手架费重新汇总计算,导致脚手架费计取有误;塑料排水管道清单工程量不应扣除检查井所占长度;接地母线未考虑附加长度;水灭火系统调试未按水流指示器数量以“点”为计量单位计算工程量;某审核项目中电线及配管工程量为千级整数(如2000m、3000m等)。
市政专业:污水管铺设定额量未扣除检查井长度;土方平衡时,未考虑压实系数转换。
存在个别工程量为估算的情况。
4.2.2定额套用与清单描述不符。
土建专业:清单为混凝土墙面粉刷,定额套砖墙面;卫生间止水带定额套用圈梁;清单挖土深度超4m,定额未考虑湿土和基坑排水。
安装专业:清单项目特征描述过于简单导致水灭火系统调试、水灭火控制装置调试、防雷屋面接闪器、阀门定额套用与清单描述不符;消防管道清单项目特征为沟槽连接,而套用丝扣连接定额;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清单,定额仅计取制作费,未计取安装费;清单描述主材不计,定额组价时计取。
4.2.3定额套用准确性问题。
土建专业:界面剂一道处理未扣除原素水泥浆;楼梯和雨篷未按照计价规则调整混凝土用量;现浇板板底不抹灰的,模板缝贴胶带纸人工未增加;层高超过3.6米的钢筋未按定额说明乘备注系数;混凝土等级换算不正确;预制构件梁板之间、板和板之间未执行“后浇板带”定额;叠合板上部混凝土未执行平板定额;盘扣脚手架系数未调整;措施项目费中未计取超过20m的脚手架材料增加费。
安装专业:定额子目包含工作内容不清楚:如风机盘管吊装定额中已包含支架、给排水册管道安装定额中含压力试验、电气册支架制作安装定额中包含防腐等工作内容而又另行套用定额;YJV-5*25电力电缆套用控制电缆定额;暖通中风机定额未按风量大小区分套用定额;水表清单和定额套用的计量单位不一致;不锈钢管及钢管卡箍连接组价时漏计管件价格。
市政专业:钢管桩围堰未计相应打拔机械费及钢管桩租赁费。
4.2.4材料价格取定问题。
询价记录缺失,部分信息价以外的材料价格偏离市场价;同一项目不同单位工程中同种材料价格不一致,此类问题较多发生在机电安装及装饰工程中;审核项目合同外有信息价的材料未全部调整;机械用汽、柴油未调差;材料增值税税率不正确。
4.2.5计价程序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
安装专业材料与设备划分有误,将设备按照材料处理,多计取了措施费、规费;水电费未在税前扣除。
4.2.6取费标准(包括规费)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
共性方面:拆除工程计入大型土石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多计管理费、利润;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漏计;多计工程排污费。
土建专业:打钢板桩未按打预制桩标准取费;钢结构管理费、利润计取错误;装配率低于30%的项目执行了装配式取费。
安装专业:工程类别判定错误,安装工程以分项工程确定工程类别,在一个单位工程中有几种不同类别组成,应分别确定工程类别。消防、通风、空调工程等应分别按其判定标准设置类别。
市政专业:单位工程土方不满足大型土石方标准,却按大型土石方工程取费;借用不同册定额的管理费、利润未按各册分别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