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5-09-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2015〕10号
关于2015苏州市造价员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5年江苏省造价员考试现定于11月7日举行,现将我市相关报名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江苏造价信息网(www.jszj.com.cn)造价员网上报名系统已开通,请报考人员首先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指南》做好网上报名工作,并将报名资料信息及时上传至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
二、书面资料上报时间:
市区含新区、园区、吴中、相城:9月21至25日,上午9:00 ~ 11:00 下午1:30 ~ 4:00,其余各县市(区)报名时间详询当地造价管理部门,请考生相互转告。
三、相关注意事项:
1、 请考生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和报名流程,在上报书面资料前务必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并确认所填资料信息无误,否则报名无效,后果自负。网上报名资料考生只需提交即可,状态为市核验,报送书面材料时现场审核。本次报名无需提供照片,待考试结束合格人员另行通知交照片或证书。
2、苏州市区(含新区、园区、相城区、吴中区)考生上报管辖市为苏州市区,其余各县市(区)考生上报管辖市为各县市(区),管辖市切勿选择其他地市。
3、无本省造价员资格考生只能报考初级,已有资格考生可报考任意一门中级专业。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门专业。今年报考高级需要参加案例考试。工作业绩无需填写。
4、如有变更单位等网上申请事项未办理的,须先办理单位变更审核通过后方能报名考试。
5、造价员管理系统登陆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已有造价员资格请用原帐号登陆管理系统报名,不能重复申请密码,如密码遗失须本人携带身份证至我处修改。之前报过名未考试及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均需重新申请密码。
6、2015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学历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报名表可填毕业院校,不要求必须学校盖章。
7、考生报名必须由单位统一组织填写“2015年苏州市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汇总统计表”
(见附件1)后携其他书面资料至我处报名,无单位考生可自行填写,无统计表不予受理报名(打印手填均可,数量、合计金额必须填写,不要拿空白表来报名)。请有意向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认真填报参加人员数量。
8、已持有江苏省造价员证书的考生系统会自动辨别免考理论,其余均需参加理论考试(包括造价师)。造价员证书必须为江苏省颁发,外省、外机构证书需转入我省方可有效。
9、切勿在同一台电脑同时打开多个窗口给多人报名,否则会造成数据错乱无法考试,后果自负。
10、请考生严格按照考试报名资格要求填报专业等级,如有书面资料不全或与原件不符等情况审核不合格,报名无效,后果自负。
11、报名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待造价网另行通知。
12、更多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江苏省2015年造价员报考网上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四、市区考生报名流程
1、申报人凭书面资料和信息汇总统计表至303室审核书面资料,无统计表一概不予受理报名。
2、书面资料审核合格后加盖“原件已核”章,申报人凭已盖章统计表至北四楼会议室缴费。
3、缴费后统计表加盖“收讫” 印章,申报人凭盖章后统计表至201室审核网上资料,网上申请全部提交后将一份书面资料和统计表留存201报名处,网上资料不审核报名无效。
五、考试费用标准:
报名考试费:报名费每人10元 ;考试费:理论60元;案例70元。报名考试费每人收取140元,理论免考每人80元。
六、教材购买
我处不进行教材销售,有需要教材请联系各培训机构购买,培训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局发文(苏建函教〔2015〕162)号。
附件1:2015年苏州市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汇总统计表
2015年苏州市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汇总统计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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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 | ||||||
报
名
单
位
填
写 |
报名 |
本次报考 |
报名人数 |
单位 |
报名费单价 |
小计金额 |
参加培训人数 |
报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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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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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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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专业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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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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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专业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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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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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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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1、请报名单位填写本表随同其它报名资料一同提交报名处,无此表不予受理报名; 2、申报人缴纳相关费用后,此表交报名审核处留存。 | |||||||
附件2:“江苏省2015年造价员报考网上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 |||||||
江苏省2015年造价员报考网上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1、2015年我省造价员考试政策有何改变? 答:2015年我省造价员考试政策主要变化是: (1)取消了持有“预算员证书”、“编审人员证书”、“造价师证书”免考基础理论的政策,只保留持有本省“造价员资格证”者免考基础理论的政策。根据中价协造价员管理规定,我省不主张造价工程师再考造价员,若本人坚持要考,则必须考基础理论和案例两门,并且从初级开始报考。 (2)报考条件取消了“工作业绩”的要求。 2、初次报考人员申请密码提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库中已有此用户如何处理? 答: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无证人员往年报考信息在系统中已全部清除,所以,今年报考要按初次报考人员重新申请密码,登录系统。 (2)初次报考人员必须在下图所指【初次报考造价员申请密码】菜单下申请密码,不能在【造价员管理系统】菜单下申请密码,否则会提示报错。 (3)如果申请密码窗口正确,系统仍提示报错,市级管理员可以在【考试管理】报考列表中查核此人是否有记录,如有记录则表示已成功申请密码。本人应直接在“造价员管理系统”尝试登录。若仍不能登录,可能是本人申请的密码记错了,可与市级管理员联系恢复初始化密码。 (4)若市级管理员在【考试管理】报考列表中查核无此人记录,则表示密码没有申请成功。可能是密码设置过于复杂,带有非法字符有关。系统密码设置只允许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和下划线,且不少于6位,所以应提醒用户重新设置密码,建议密码设置6-8位。 (5)用户密码申请成功后,登录系统的入口不对。申请过密码的,应在“造价员管理系统”直接登录,不能在“初次报考申请密码”或网站会员入口登录。 3、初次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填报错误如何修改? 答:联系由省级管理员在【考试管理】报考列表中修改。 4、报考信息提交后,本人需要打回修改信息如何处理? 答:由提交地区县或市造价管理机构在【代办事宜】资格报考中打回用户自己修改。 5、资格报考申请已审结,本人或造价管理机构需要打回申请如何处理? 答:由市级管理员通知省级管理员在【系统维护】管理员工具集→“已审结人员打回”工具中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打回。不主张本人联系省级管理员要求打回,因为这样做可能会造成报考申请被受理机构遗漏审核。 6、报考人网上已提交申请,但区县或市级造价管理机构在【代办事宜】资格报考窗口找不到报考人信息? 答:可联系省级管理员在【系统维护】管理员工具集→“资格报考人员恢复到未上报状态”工具中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打回。 7、原造价员管辖地在甲市,本人要求到乙市考试如何处理? 答:应该先办理造价员省内变更,完结后方可在乙市报考。不能要求省级管理员在系统直接更改管辖市,这样会造成每次考试造价员管辖地“大搬家”,助长“报考游击队”不正之风。 8、初次报考人员管辖市选错,需要修改怎么办? 答:本人联系提交地区县或市级管理员在【代办事宜】资格报考打回。若区县或市看不到该考生信息,可联系省级管理员在【系统维护】管理员工具集→“资格报考人员恢复到未上报状态”工具中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打回。 9、已有造价员证者填报资格报考信息不能保存,也不能提交是怎么回事? 答:通常是该造价员有其他申办事宜尚未审结,仍在处理过程中。可建议造价员在系统“申办事宜查询”查看哪项事宜未处理完。管辖市也可在【代办事宜】流程监控中查找未完事宜的状态。待申办事宜审结后才能填报和提交报考信息。 10、报考已按要求格式上传扫描件,但系统提示文件不符要求或在预览窗口看不到扫描件怎么办? 答:系统规定上传扫描件的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在100K以内(建议不小于30K),扫描像素为400×300或600×400。如果不能上传,一般是图片的颜色模式不对。本人可在Photoshop图像处理软件中,打开图片,选择【图像】→模式,勾选RGB颜色,另存为JPG格式图像,然后上传。如果图片完全符合要求仍不能上传,可能是系统上线人数多,通道堵塞造成,建议在晚上8点以后上传。 11、原来只有造价师资格,现在要报考造价员资格,为什么工作单位填不上? 答:为了使造价师与造价员保持在同一单位,对此类考生系统做了限制。报考人可联系市级或省级管理员,在【考试管理】报考列表中,打开该报考者信息,通过查询将其造价师工程单位导入基本信息,然后点击保存即可。 12、初次报考者用手机申请密码可以吗? 答:系统不支持手机申请密码,否则考生姓名会出现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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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