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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程造价协会
苏工价协〔2012〕3号
关于转发中价协、省造价协会
《关于开展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营业收入排序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推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做大做强,中价协和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分别组织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和五十名排序活动。现将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排序工作的通知》[苏建价协(2012)05号] 和中价协《关于开展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12]004号]转发给你们,请要求参与排序的单位分别对照中价协和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中申报条件和要求,于
苏州市工程造价协会
二○
附: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排序工作的通知》[苏建价协(2012)05号]
中价协《关于开展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12]004号]
苏建价协(2012)05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营业收入排序工作的通知
各市造价协会、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提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形象,鼓励企业争先创优,2012年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继续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现将中价协[2012]004号《关于开展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附件三)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此通知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申报企业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于
为推动本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发展,促进本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做大做强,省协会从2012年起每年开展上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五十名排序活动。现将开展我省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前五十名排序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自愿参加:
1、本省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的甲、乙级企业(不含分支机构);
2、省协会的会员单位;
3、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在800万元以上;
4、无不良信用档案记录。
二、申报材料及程序
1、企业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www.jszj.com.cn)上监管系统中统计造价咨询营业收入(
2、企业自行核实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表中营业收入为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营业收入,工程造价咨询以外的营业收入不统计;
3、企业应于
4、省协会的统计时间为
三、评审及公布
1、各市造价管理协会对本地区的企业咨询项目进行初审,核对项目咨询报告书、咨询合同、税务发票及网上登记是否一致,并将合格的造价咨询企业《申报表》及初审合格汇总表(附件二)于
2、省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初审结果进行抽查和评分,评分总分100分,其中营业收入70分,填报时效30分。营业收入得分以网上统计最高收入为满分70分,其余按照与最高营业收入的比值乘以所占分值计算;填报时效得分以网上统计的超期填报项目个数计算,无超期填报项目可得30分;填报日期超过出具报告书日期40天的项目,按照超期项目个数占全部项目个数的比例乘以所占分值在30分内予以扣除。
3、确定本省的前五十名企业,将拟定的五十名排序名单在江苏造价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排序结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莉莉、杨柳。联系电话:02583722697、51868987。
请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认真做好申报排名的通知及初审工作。在审核中发现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其参与资格。
附件一:《2011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五十名排序申报表》
附件二:《 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排序初审合格汇总表》
附件三:《关于开展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一:
2011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
五十名排序申报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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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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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资质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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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协会单位会员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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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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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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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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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 |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营业收入 万元 | ||
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交纳税款 |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营业收入纳税金额 万元 | ||
上述内容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申报。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
市造价管理协会意见 |
数据已核。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二:
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排序初审合格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管辖地 |
全部项目个数(个) |
其中超期填报项目(个)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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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中价协[2012]0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1]685号)》和我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1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中价协的单位会员,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可自愿参加;
统计时间:
二、申报材料
2011年度百名排序工作将在各企业填报的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见网站www.ccost.com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百名排序的申报材料须与统计数据相符。
1.填写《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申报表》(附件1)。
表中营业收入为申报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营业收入,其中如含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以外的收入,应予以扣除后申报;
2.填写《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完税发票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营业收入完税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填写《2011年度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合同汇总表》(附件3)。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企业应于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或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对本地区或本部门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
四、评审及公布
中价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百名排序的材料进行审核;将拟定的百名排序名单在协会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排序结果。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1号建材南配楼;
邮政编码:100831;
联 系 人:闫明相、席小刚;
联系电话:(010)57811497、57811521;
中价协网址:www.ceca.org.cn;
中价协邮箱:ceca@ceca.org.cn。
附件:
1. 《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申报表》.docx
2. 《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完税发票汇总表》.docx
3. 《2011年度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合同汇总表》.doc
附件1:
单位名称 |
|
所属省市/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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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资质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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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价协单位会员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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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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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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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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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 营业收入 |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营业收入 万元 |
其他营业收入 万元 | |
2011年度 交纳税款 |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营业收入 纳税金额 万元 |
其它业务营业收入 纳税金额 万元 | |
上述内容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申报。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
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或中价协专委会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完税发票汇总表
序号 |
完税起止日期 |
完税总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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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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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完税发票按时间顺序填报、装订。
附件3:
2011年度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合同汇总表
序号 |
合同编号 |
项目起止日期 |
项目名称 |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营业收入 |
委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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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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