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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发布时间:2011-09-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声 明
近来,有不少考生收到培训机构借造价处受理考生书面资料名义而私自发布造价员考试培训的相关短信,致使各位考生产生了造价处与培训机构联合举办造价员培训的错觉,为此,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特别声明如下: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未与扬帆培训机构联合举办任何造价员考试相关培训业务。
特此声明!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