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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2011〕9号
关于我市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有关调整规定
各市造价处(定额站)、各造价咨询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网上填报工作,确保咨询项目填报的数量和质量,及时、完整和准确地反映企业造价咨询业绩,提高咨询市场管理水平,结合省站对造价咨询企业网上填报项目要求,现对我市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统计报表填报工作作以下调整规定:
一、填报表格及时间要求
各造价咨询单位于每月8日前(各县(市)造价咨询单位为每月6日前)将上月出具报告书的咨询项目在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中(网址为:www.jszj.com.cn/CostDanWei/Login.aspx)填报,通过系统把上月出具报告书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量统计分析表(附表2)和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登记表(附表3)统计导出(操作方法见附表中的批注),填写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附表1)和工程造价咨询上月编标项目(如报表是3月的,统计2月份)中标情况统计表(附表4),合并为一个Excel文件发送到造价管理部门指定的邮箱,同时打印盖章后将书面报表报送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报送数据与管理系统中的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造价管理机构将责令退回重报。各县(市)造价管理机构汇总后于每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市造价处。
二、报表填报的有关说明
(一)工程项目归类
1、预算归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审类中,但同一个项目的预算与标底不得重复填报;
2、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与服务咨询合同中如包括标底编制和结算审核工作,除在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与服务类型中登记(完成咨询合同所有工作后登记)外,可在相应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审、工程结算审核类型中按阶段分别填报(咨询营业收入对应各阶段)。
(二)咨询标的额
1、标底编制填标底价;
2、结算审核填审定价;
3、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与服务填标底价或结算审核审定价,如标底编制和结算审核均有,按金额大的填写;如标底和结算审核均无,填工程投资总额。
三、报表填报的注意事项
1、在“咨询营业收入”、“送审价”、“审定价”等数据填报时要注意单位是“万元”;
2、发到造价管理机构的邮件名和附件名均需注明填报单位名称及报表月份;
3、填报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完全一致。
四、企业填报人员应增强责任心,企业领导要加强对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督促、检查,防止项目重报、漏报、填报错误、指标失真、超期填报等现象发生。
附件: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