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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文件
苏工价〔2011〕1号
关于印发《2011年度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站):
现将《2011年度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工作要点》发给你们,望各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1年度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工作要点》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1-1-12
2011年度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工作要点
2011年总的工作思路是紧紧抓住全面贯彻实施《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这一契机,以“积极作为,提高地位,树立权威”为工作目标,力求在做好政府投资工程的造价控制与服务,造价咨询市场管理、提高造价咨询成果质量,与计价解释、争议调解的服务质量上有所突破,充分发挥造价管理部门在维护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合法权益的主导地位,努力开创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加强计价管理
1.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66号)已于2010 年11月1日施行,要通过培训、讲座、辅导报告等多种形式,组织好《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切实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宣传落实到参建各方主体。
2.做好2011年江苏省各专业工程计价表和江苏省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的贯彻执行工作;深入施工现场,收集基础数据资料,及时编制“四新”和节能技术补充定额,不断完善计价依据体系。
3.切实做好政府投资工程的造价控制与服务工作。选择1-2个有代表性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跟踪,作一些调研、剖析,提出降低工程成本,合理控制造价的建议与意见,充分发挥造价管理部门的技术专业优势,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效益。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对轨道工程造价监管的有效措施与办法。
4.充分发挥造价处专业技术优势和造价咨询行业专家库的作用,建立健全造价咨询、造价争议调解机制,积极作为,树立权威。及时解答网上与电话咨询的有关问题,更好地为建设工程参建各方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优质服务。
5.分别对结算价超中标价幅度较大的与核减率超常规的工程项目作为课题,进行解剖分析,写出课题调研成果报告不少于二篇。
6.继续做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B仿古建筑工程与《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构成与计价》(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辅导材料)的修改工作。
二、切实加强造价咨询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1.加强咨询市场的动态监管,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及时将企业的优良行为、不良行为、整改情况和日常检查通报情况录入咨询企业管理系统的企业信用档案中,根据企业信用档案情况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对恶意竞争、弄虚作假、人员挂靠和违法失信行为,将严肃查处,使《江苏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在我市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2.开展工程造价咨询市场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对标底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核减率超过正常幅度的都将是今年检查的重点,对检查出的问题除责令整改外,将严格按照149号部长令和66号省长令,立案查处,该通报的通报,绝不姑息。保证本市造价咨询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3.与安监站一起调研本地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与执行情况,研究修改苏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价管理办法,使之既方便施工企业,又合理、科学、规范。
4、加强对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管理。(1)配合省站做好两年一次的造价员考前培训工作;(2)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技术业务培训教育。(3)对核减居高不下的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做好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工作,提高影响力和服务范围
1.收集并发布四期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指数,发布四期苏州市主要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走势。完成两期安装材料价格的调价、核稿、发布工作。
2.继续配合省站做好标准工程、典型工程的指数指标、城市住宅造价信息以及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的测算及发布工作。
3.对价格发布系统模板进一步调整和补充,使其更适应市场需求。
4.维护好建材价格测报渠道,为搞好价格测报提供可靠的网络体系和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所辖市造价管理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建筑施工单位以及相关协会(如混凝土协会、水泥协会等等)等社会资源扩充建材价格来源。
5 .及时采集、调整和发布主要建材指导价格,积极为建设各方提供准确的价格信息。做好造价协会会员的价格信息服务工作。出好价格专刊。
6 .建材价格大起大落时,加强市场调研,根据市场情况做好价格预警。提醒甲乙双方合理分摊市场风险。必要时,增加“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的通知”文件的发布次数,降低市场风险给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7.通过省造价总站与我局网站的对接,进一步完善苏州工程造价信息网“信用平台建设”,及时采集、发布咨询企业与执业人员的良好信息与不良信息,整合信息资源。
四、加强对协会和所辖市工程造价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造价管理队伍素质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