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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2010〕25号
关于201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专项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造价管理处、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强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管理,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市201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专项质量检查的通知》(苏工价〔2010〕8 号),我处于九月组织开展了今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专项质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我处组织抽查了35家咨询企业的结算审核项目,主要针对各造价咨询企业对《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操作情况及成果质量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专业涉及土建、安装、市政、装饰、园林等五个专业。
二、存在问题
1、部份企业质量控制流程单流于形式。如无约定作业期,咨询员的专业有误,自校意见部份无签字仅盖章,复核意见部分不是缺项目负责人签字就是未签署复核意见,项目负责人签署复核意见过于空洞,导致质量控制流程单记入不够严谨、不够清晰、不够完整,质量控制流程单执行流于形式
2、《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指导规程》执行不规范。如咨询报告书无页码、目录无内容,审核依据编写不全,报告内容中对核增、核减原因说明过于简单。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组成员执业行为管理不严,对项目初步成果复核草草了事;部分专业咨询员业务不熟,做事不严谨、不细致,三级质量控制程序的基本要求落不到实处。
3、部份项目定额套用、费用计取等有误。如项目中给排水结算审计中地下不锈钢管,管道部份套用定额,定额编号均写成独立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取与核定单有误;不同单项工程相同工作内容中同一品种材料价格不一;清单回填量大于挖土量;材料价差调整部份没有按规定计取相关规费税金及下浮。这些均反映出部份从业人员做事马虎,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
4、少数项目缺少工程量计算底稿,结算审核资料中无综合单价是分析表,施工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单不到位。对这些企业我处将记录在案,在日后加强监管力度。
三、几点建议
1、提高业务水平,强化职业道德。各被查企业相关负责人应对照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及时发现企业内部管理的不足之处。不仅要加强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学习,还要提高从业人员全面素质,项目负责人要增强责任心,严格把关。
2、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咨询行为。以质量为本,根据企业实际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建立岗位责任考核制,要把咨询质量与分配制度挂钩,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杜绝制度虚设、执行流于形式的状况。
3、加强日常监管,引导规范行为。针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将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如遇重大质量问题,要追究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责任并及时通报。引导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工作质量、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今年我处组织的两次专项质量检查得到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各咨询企业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多数企业领导重视,审核时委派专业技术骨干按要求对受审项目进行认真、细致地审核,部份被审企业对审核意见能做出及时、详尽地答复并落实整改,审核工作较认真的有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苏州市正源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银行常熟市支行;回复初审意见较详尽的有北京长青升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吴江市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昆山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