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0-11-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2010〕24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造价咨询企业填报省建设
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要求的通知
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工作,落实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要求,现对我市造价咨询企业填报“江苏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作进一步明确,上报内容为企业单位财务和工程管理(2)两项,上报周期为一季一报,申报网址http://finance.jscin.gov.cn/new/。
统计数据是我市造价行经济运行水平的重要标志,此项工作将做为日常考核造价咨询企业重要内容之一,希各企业高度重视,责任到人,数据一旦上报,不得随意更改。
咨询电话:65298085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