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0-07-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文件
苏工价〔2010〕17号
关于201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专项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强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管理,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市201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专项质量检查的通知》(苏工价〔2010〕8 号),我处组织开展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专项质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我处组织抽查了38家咨询企业的编标项目,主要针对各造价咨询企业对《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操作情况及成果质量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涉及土建、安装、市政、装饰、园林等五个专业。
检查形式是从网上随机抽取企业上报项目,由我处组织咨询单位的专业人员进行项目审查并形成初审意见,再由被查企业将初审意见逐一书面回复并由专家库专家对审查结果一一认定形成审核最终意见。
大多数咨询单位领导重视,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检查。检查单位能委派专业技术骨干按要求对受审项目进行认真、细致地审核,被审单位对审核意见能及时做出答复并落实整改。
二、存在问题
1.从本次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质量抽查情况看,无论是企业内部管理还是执业水平,较往年均有所提高,但也有部分企业尚需改进,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项目档案未按《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归档要求。报告书填写马虎,流于形式;归档咨料不全,没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2)部份项目特征描述不清,并有项目特征描述与组价所套定额不符现象;个别规费名称书写不规范;定额套用概念不清;
(3)相关费率未按规定计取,个别项目工程类别、费率仅凭委托方认可做为依据;
(4)个别项目无编标备案表。
2.在本次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质量抽查中,我们还发现个别单位在执业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违规情况,编制的清单及标底质量低劣:如由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冯视远编制的太仓市重点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大半泾地块工程一标段(综合楼、1#楼、2#楼)标底,标底价为20019万元,经检查发现存在如下严重质量问题:
(1)钢筋的机械接头漏列清单;
(2)人工、机械单价未按规定的标准取定;
(3)土建层高超3.6m,钢筋子目未增加人工费;支模高度净高超过3.6m的构件其钢支撑、零星卡具及模板人工未按计价表说明乘相应的系数;
(4)土建超高增加费未计取层高超3.6m的增加费;檐高超过20m脚手架材料增加费仅计取了层高超3.6m的增加费;
(5)安装工程中,高层建筑增加费在所有子目中均未计取;
(6)赶工措施费未按苏建价[2004]11号文的规定计取;
(7)临时设施费、检验试验费的计算基数有误;
(8)土建措施项目中计取了施工电梯的大型机械进退场费,但未计取施工电梯基础的费用;
其它还存在很多问题,不再一一列出。由于以上差错,造成漏算约1500万元左右,误差率达7.49%。
三、通报批评
根据本次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质量抽查情况,决定对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冯视远(注册证号:建[造]07334100114)予以通报批评,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咨询单位将在2010年上半年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作会议上点名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提高业务水平,强化职业道德。各被查企业相关负责人应对照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找出企业内部管理的不足之处,落实整改;未接受检查的企业要引以为戒,展开自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各单位要加强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工程量清单知识的培训,有针对性的组织业务座谈会,对管理部门下达的相关文件要及时组织学习。
2、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咨询行为。要不折不扣的执行省、市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并联系本单位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使上级的规定落到实处。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建立岗位责任考核制,要把咨询质量与分配制度挂钩,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3、专项的质量检查是行业日常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各造价咨询企业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每次检查情况除进行通报外,还将作为咨询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今后企业选优评先的重要依据。针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将列为重点监督对象。
抄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抄送:各市造价管理处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