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07-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2009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
评价初步评分情况公示
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2009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公正、公平,现将经申报人申请,各市考核打分并经省站复核后的得分情况进行公示。
省站在各市考核打分复核中,对部分企业得分进行了微调,标准如下:第一项资信状况第12点“公共关系”得分详见附表;第13点“学术研讨”得分严格按照07、08年度发表在杂志上的论文统计,且其中与工程造价无直接关系的不计分,如施工、材料等。第四项信用记录第1点“良好行为”中,明确咨询企业专职人员个人获奖不计分;获得除市级以上造价管理机构、造价行业协会或其他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外的表彰或奖励均不计分,如招标、审计、财政等。同时增加了“在造价咨询活动中造价咨询企业获省通报表扬得1分、市通报表扬得0.5分”、“获中价协优秀会员单位、省造价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得0.5分”、“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造价协会组织的优秀论文和典型案例奖,每获省级一项一等奖加0.8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3分;每获市级一项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3分、三等奖加0.2分”。
如参评咨询企业对得分有不同意见的,请于7月25日前内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31楼3107室或发电子邮件jshp366@163.com,传真025-51868983、51868981,邮编:210036(书面意见必须提供联系方式)。
省总站联系电话025—51868983、51868990。
具体得分请进入咨询企业监管系统查看。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