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06-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市建设局文件
苏建价〔2009〕11号
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的通知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市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单位:
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和现场采价,经研究,决定调整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建设工程主要材料指导价格详见附表一。自本月起发布32.5级、42.5级的散装、包装水泥指导价格,散装水泥与包装水泥在对应等级水泥的综合价中的权数是:散装水泥占90%,包装水泥占10%。
2.预拌砼公布价详见附表二。
3.本次发布的价格从
附件:1.建设工程主要材料指导价格
2.预拌砼公布价
二○○九年六月四日
抄报:市政府、省建设厅、省造价管理总站
打印:蒋震谊 校对:徐国明 份数:1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