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08-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开展苏州市2006~2008年度江苏省
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13号)、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2006~2008年度江苏省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苏建价函(2008)25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我市2006~2008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凡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书的人员(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人员除外)均需参加本次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形式
2006~2008年度全市造价员继续教育采取集中培训方式,苏州市区(含园区、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由我处统一组织报名培训,其余五县市由各市造价处(定额站)另行组织报名培训工作,具体事宜请联系当地造价管理机构。
三、培训报名
1.市区报名时间从2008年9月8日起至9月12日止,请各单位以单位形式按附表格式统一将书面报名汇总表送至我处。
2.报名时携带资料:
① 2006~2008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汇总表上须盖单位公章);
②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
四、培训费用及教材
培训费用:150元/人(含教材费70元)。
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和文件汇编》
五、培训时间、地点在报名时另行通知(详见听课证)。
六、联系电话:65183950 65185032
附件:《2006~2008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8年8月19日